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老旧汽车报废政策:
2014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未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并于当年更新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结构货车等车型,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
符合上述补贴范围的老旧汽车车主,可按有关规定,凭《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在所在地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联合服务窗口领取,或从网站)、《报废汽车回收》(三联)原件、《机动车注销》原件及复印件、报废车辆的机动车复印件或机动车登记复印件、更新车辆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明原件及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账户证复印件等凭证申请补贴资金。
当前,我国报废汽车回收市场严重滞后于汽车产业的发展。国家、行业之所以特别关注汽车报废,不仅因为这个市场具有广阔前景,而且它还是关系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制造业绿色发展必须解决的问题。
车辆报废所需材料:
1)个人车主
1、车主复印件2份
2、机动车原件
3、机动车登记证原件(绿本)
4、车辆号牌两面
5、补贴经办人复印件2份(如有补贴)
6、车辆事故原件(如果是)
7、车辆火烧原件(如果是火烧车)
8、填写《授权委托书》、《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9、填写《机动证申请表》(如果、或登记证遗失)
10、填写《补贴资金领取确认书》(如有补贴)
11、值结算的个人信息(如果是微信支付,则无需信息)
2)公户车主
1、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机动车原件
3、机动车登记证原件(绿本)
4、车辆号牌两面
5、补贴经办人复印件2份(如有补贴)
6、车辆事故原件(如果是)
7、车辆火烧原件(如果是火烧车)
8、填写《授权委托书》、《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9、填写《机动证申请表》(如果、或登记证遗失)并加盖公章
10、填写《补贴资金领取确认书》(如有补贴)
11、值结算的单位信息(如果是微信支付,则无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