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如何实现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建立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加强登记部门与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还有登记资料查询等。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样介绍。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了哪些内容,以实现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
关于登记信息共享,条例主要规定:
一是建立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要求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登记信息要纳入该平台,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
二是加强登记部门与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要求登记信息与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林业、海洋等部门的审批信息、交易信息等实时互通共享。三是加强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要求国土资源、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加强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
关于登记资料查询,条例主要规定:
一是查询主体,按照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把登记资料查询人限定在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登记资料。
二是查询资料的使用,规定查询登记资料的要向登记机构说明查询目的,不得将查询获得的资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资料。
孩子的育婴权意味什么离婚官司都在打什么
父母对子女有育婴教育的职责,离婚时,夫妻两人会争夺孩子的育婴权,孩子的育婴权意味什么?争夺子女育婴权需求哪些根据?
孩子的育婴权意味什么?
1、育婴权常常意味着与孩子一同居住权
除了两头约好孩子轮流居住的现象外,育婴权意味着与孩子一同居住权。那么,取得育婴权的一方**能够与孩子长时间居住、日子在一同。
2、育婴权包括了**监护权的内容
取得育婴权的一方,一同取得了监护权,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能够代表孩子做出孩子自己不能单独做出的抉择;一同,代孩子行使工业所有权。
3、取得育婴权的一方不用向对方支付育婴费
取得育婴权的一方虽然也要承担育婴孩子的职责,但是,不用向对方支付育婴费,所以,不用忧虑对方乱用自己的“育婴费”;相反,对方有此忧虑。
4、取得育婴权的一方能够“控制”对方探望权
取得育婴权的一方有职责协作对方探望孩子,这是法律规矩,但是,实践中,往往是育婴权人完全制约住对方,能够随意制造困难阻遏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