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底,针对公款消费和收卡受贿等问题,央行、监察部等七部委联合制定了《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2011年11月23日,就《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为适应信息技术发展和小额支付服务市场创新的客观需要,商业预付卡市场发展迅速。
购物卡回收、购物卡的制作成本比较高,而且通过回收的方式还能够让材料避免浪费,所以循环利用再出售自然就可以避免成本资金浪费,在环保以及节约能源方面会有很好的优势,避免旧环境造成不必要的影响,能够达到更绿色环保的效果。很多人手里的购物卡根本就用不上,平时在生活当中可能就会浪费了,通过回收的方式能够更快速的回笼资金,避免造成资金浪费的情况。
《意见》指出,多用途预付卡发卡人接受的、客户用于未来支付需要的预付资金,不属于发卡人的自有财产,发卡人不得挪用、挤占。
针对商业预付卡的发行,《意见》作出明确规定:未经银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不得发行多用途预付卡,一经发现,按非法从事支付结算业务予以查处。金融机构未经批准,不得发行预付卡。对于一些发卡企业挪用预收资金的情况,《意见》也明确要求禁止。
公司福利发放简便,持卡员工可以在合作商户自由挑选物品,将购买物品的选择权完全交给了员工;固定金额,每张购物卡都含有固定的金额,避免市民在使用时超出预算,尤其是家长给孩子生活费,避免现金不安全,不放心等的缺陷;灵活便捷使用,持卡人可以把购物卡卡转赠他人,无论谁是持卡人,都可在商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