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卡实名制在打击“购物卡”的同时,也引发了业界对商业零售类公司业绩可能下滑的担忧。保守估计,目前我国购物卡市场在万亿元规模以上,甚至被外媒称作“第二币” 。购物卡销售基本占到商业零售企业年销售额的20%左右,实名制等措施一旦严格实施,将使购物卡发行有所减少,进而影响商业零售类企业的业绩。
《意见》指出,多用途预付卡发卡人接受的、客户用于未来支付需要的预付资金,不属于发卡人的自有财产,发卡人不得挪用、挤占。
商业预付卡以预付和非金融主体发行为典型特征,按发卡人不同可划分为两类:一类是专营发卡机构发行,可跨地区、跨行业、跨法人使用的多用途预付卡;另一类是商业企业发行,只在本企业或同一连锁商业企业购买商品、服务的单用途预付卡。
办公厅2011年5月25日转发银行等7个部门制定的《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以下称《意见》),《意见》明确,一次性购买1万元及以上商业预付卡(即购物卡)的单位或个人应进行实名登记,且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
购物卡回收、目前我国购物卡市场在万亿元规模以上,购物卡销售基本占到商业零售企业年销售额的20%左右,实名制等措施一旦严格实施,将使购物卡发行有所减少,进而影响商业零售类企业的业绩。购物卡就相当于现金,谁拿到都可以用。因为相当一部分购物卡是亲友送的,有的卡甚至多次转手送人,如果办卡人冻结,往往就会造成许多不必要的纠纷。顾客办理购物卡时,可以选择记名卡,这样更方便挂失和补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