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现场实物质量验收
验收组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对照验收标准审查施工资料质量,抽查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质量、进行工程观感质量检查。对验收内容做出全面评价,形成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结论意见,验收组人员签字。如果验收不合格,验收组提出书面整改意见,限期整改,重新组织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如果验收合格,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相关单位签字盖章。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室外工程
(1)室外安装(给水、雨水、污水、热力、燃气、电讯、电力、照明、电视、消防等)施工文件(含报验单)。
(2)室外建筑环境(建筑小品、水景、道路、园林绿化等)。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整改通知书上面要求记录质量监督站责令整改问题的书面整改记录,系指工程是否存有不涉及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其他一般质量问题,是否已整改完毕。
整改完成报告书要求详细记录整改完成情况,并由建设方签字加盖公章、主监员确认整改完成情况,若在工程验收过程中,未有整改内容,也需要(监理)单位、签字盖章确认。
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工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的规定完成工程设计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建设单位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出具的工程施工质量、消防、规划、环保、城建等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后,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编制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施工全过程的后一道程序,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后一项工作。它是建设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也是全面考核投资效益、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