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整改通知书上面要求记录质量监督站责令整改问题的书面整改记录,系指工程是否存有不涉及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其他一般质量问题,是否已整改完毕。
整改完成报告书要求详细记录整改完成情况,并由建设方签字加盖公章、主监员确认整改完成情况,若在工程验收过程中,未有整改内容,也需要(监理)单位、签字盖章确认。
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对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条件、组织形式、验收人员、验收程序、执行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并对工程实物质量和工程资料进行监督抽查;如发现有不满足验收条件及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和强制性条文的,责令改正或要求整改后重新验收,参建方有严重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和强制性条文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网上公示。当参建各方对工程验收意见不一致时,由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当参建各方对工程验收意见一致且抽查结果达到验收合格要求时,提出明确的验收监督意见并形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监督记录》。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勘察、监理等单位有关负责人成立验收组进行,并将《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方案》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通知书》,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日期的3个工作日前报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竣工资料验收-施工资料
1.土建工程
(1)施工技术准备文件,图纸会审记录。
(2)施工现场准备
控制网设置资料及相应报验单;工程定位测量资料及相应报验单;基槽开挖线测量资料及相应报验单。
(3)地基处理记录及相应报验单
地基钎探记录和钎探平面布点图;验槽记录和地基处理记录;桩基施工记录;试桩记录。
(4)工程图纸变更记录
设计会议会审记录;设计变更记录;工程洽商记录。
(5)施工材料、预制构件质量文件、复试试验报告及相应进场使用报验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