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指出,多用途预付卡发卡人接受的、客户用于未来支付需要的预付资金,不属于发卡人的自有财产,发卡人不得挪用、挤占。
购卡实名制在打击“购物卡”的同时,也引发了业界对商业零售类公司业绩可能下滑的担忧。保守估计,目前我国购物卡市场在万亿元规模以上,甚至被外媒称作“第二币” 。购物卡销售基本占到商业零售企业年销售额的20%左右,实名制等措施一旦严格实施,将使购物卡发行有所减少,进而影响商业零售类企业的业绩。
预付卡机构在向购卡人出售记名预付卡或一次性金额币1 万元以上的预付卡时,应当识别购卡人身份,登记购卡人身份基本信息,核对购卡人有效件,并留存购卡人有效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代理他人购买记名预付卡的,预付卡机构应采取合理方式确认代理关系的存在,在对被代理人采取前款规定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时,还应当登记代理人身份基本信息,核对代理人有效件,并留存代理人有效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购物卡回收、购物卡的优势:
1、自我选择:公司的福利易于分配,持卡人可以在合作商户自由选择商品,给予员工完全购买商品的选择权;
2、可靠和安全:每张购物卡都包含固定数量的钱,以防止大家在使用时超出预算,特别是父母给孩子生活费,并避免使用现金不安全的问题和的缺陷;
3、灵活方便:使用灵活方便,持卡人可以将购物卡转让给他人,无论谁是持卡人,都可以在商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