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会见律师电话:办案尽心尽责,将法律赋予的辩护权全部用尽,去会见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提交取保申请书,不予批捕申请书、无逮捕必要性申请书、羁押必要性审查意见书、各个阶段的法律意见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申请召开庭前会议,庭审中将发现的卷宗中存在的所有问题,作为辩点全部提出,庭审中列了询问提纲、质证大纲、答辩大纲,庭审后根据庭审情况,再修改辩护词,提交给法庭。这种辩护模式出击,体现的是机械化辩护,没有成体系,辩护的力量比较散,导致辩护效果不佳。
南京工程纠纷律师:在建设工程行业,工程纠纷案件不时发生,建设工程索赔原因多种多样,损失是双方的利益,在现实中,很难得到工程,遇到这些问题或拿起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所以防止工程纠纷应该从哪些方面开始,如何防止工程纠纷?南京建设工程纠纷律师-徐义明律师根据十多年处理工程纠纷的经验,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方面,以实务操作的角度提出一些建议,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
《施工合同纠纷**解释》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民法典百五十三条款的规定,认定无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追赶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承包人因、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依据民法典百五十三条款及*七百九十一条*二款、*三款的规定,认定无效”。
刑辩律师不仅要能说会写,更要学会如何驾驭技术,做科技手段的设计者和应用者,审查阅卷、文书撰写、法庭辩论、意见传递都是刑辩律师的基本技能。同时,也要不断结合新技术的发展,对自己的执业技能进行迭代和强化。
南京合同纠纷专业律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1.承包人追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
2.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合同,当事人请求确认无效的,依法不予支持。当事人主张其他情形导致合同无效,应当结合纠纷所确定的事实,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判定。
南京建设工程纠纷律师-徐义明律师深耕建筑工程与房地产领域,具备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造价专业的综合知识,尤其擅长一二级地产项目开发、地产投资、合作开发、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施工等内外资工程项目开发建设全流程的专项法律服务及整体争议解决方案的提供,并对BIM、装配式施工、EPC总承包施工模式也有着深入研究。
南京哪个刑事律师好?南京刑事辩护律师会见本身是“反向侦查”过程,通过自己的专业能力让嫌疑人信任自己,一步步反向推导出,办案机关掌握了哪些证据、缺乏哪些证据、哪些证据存在纰漏。通过会见迅速掌握案件关键节点,大体上可以判断案件走向。如果说办案机关的询问,嫌疑人存在抵触情绪,那么辩护律师的询问,嫌疑人很容易配合,毕竟辩护律师是“提供法律帮助”。
南京遗产继承纠纷律师:遇到困难或不会的记得一定要及时寻求南京房产纠纷律师的帮助,毕竟房子的事不是小事,可以搜索华商律师事务所徐义明律师,徐义明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多年,具有深厚的法学理底及丰富的执业经验,坚持“诚信服务、勤勉尽责”的执业原则,秉承“实现客户合法利益化”的执业理念,赢得众多客户的一致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