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报废车,新《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将于6月1日实施。与旧办法相比,新办法主要有亮点:一是先照后证,取消特种经营许可,优化行业发展环境,体现了“放管服”要求;二是回收利用,允许将报废机动车“总成”出售给再制造企业,促进更新淘汰,体现了循环经济理念;三是强化,明确生态环境保护强制标准和要求,开展事中事后,体现了绿色发展的理念。各级要借新办法实施契机,做好行业发展帮扶工作,把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纳入区域发展总体规划,打破行业垄断,未雨绸缪,打造一个公平、公开、良好经营环境,为迅速增长的机动车报废市场提供足够的空间和容量。
回收报废车,报废车肇事无**。报废车辆一旦发生事故,因无牌无证,并且车辆不值钱,往往弃车而逃,给部门侦破事故增加度,并直接导致了一些事故的无法侦破。加之报废车辆没有参加任何保险,导致肇事者无力承担赔偿费用,处理难,难处理,死者无安葬费,伤者无费。而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资金尚未健全,受害者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影响社会稳定。
回收报废车,报废车易诱发交通事故。由于报废车辆机械性能差、零部件老旧,再加上驾驶员为了载客、拉货、擅自重装、改装、破坏车辆构造的均衡和稳定,如果在车辆技术状况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继续使用,将会导致各种故障的发生,直接影响行车安全,诱发交通事故。
报废汽车的定义指达到了国家报废标准的汽车,即在汽车某些硬件方面已经老化,继续使用会对自身以及他人造成危险,这时需要及时报废,否则,由于没及时报废而发生交通事故将加倍对车主进行惩罚。第二种情况是已经到了国家规定的报废年限、发动机或者底盘已经严重损坏至不能继续使用(经相关部门检验不符合机动车安全运行条件),或者排放的污染物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我们称之为报废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