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安全性检测
房屋安全性检测一般需要检测人员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来制定相应的检测方案。一般检测项目包括材料强度检测、钢筋配置检测、建筑变形检测、裂缝检测和其他检测。不同的结构形式其相应的结构检测方法也各有侧重,例如钢筋混凝土结构应侧重检测混凝土等级、钢筋配置、裂缝分布、混凝土耐久性等情况;砌体结构应侧重检测砌体强度、砂浆强度、构造措施和裂缝走向、墙体侵蚀等;钢结构应侧重检测整体、局部变形检测、焊缝无损探伤检测、截面尺寸及构造查勘的检测。对于地基基础和上部承重部分应分别检测。上部承重部分应充分考虑现场检测条件的适宜性来选择无损检测或者破损检测。目前我国在混凝土强度检测中钻芯法是接近于真实强度等级的方法,但由于需要破损检测,影响范围和施工量都相对较大,一般**考虑超声回弹综合法,但遇到对检测的数值有争议或者**时往往采用钻芯法。
2、房屋使用性安全检测
此类型大部分现场都是已装修、整改、加固完毕的房屋,对其进行详细的查勘往往具有局限性,故该类型检测内容应以复核图纸为重点,对于房屋整体功能有无变化、截面尺寸是否和图纸一致,以及是否存在影响其房屋正常使用的现象等都是检测人员需要考虑的。对于结构检测,一般以构件随机抽取的方式考虑并且以无损检测为主,重点分析房屋的结构体系和使用状态是否符合要求。
3、房屋改建结构的安全检测
此类型重点是复核验算,故检测材料强度等级是检测的重点,其强度为以后的复核验算提供了真实的参考依据。混凝土抗压强度、砌筑砂浆强度等应按照《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04)中关于抽样方案的规定进行检测,给出推定区间,而在即将颁布的《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里规定在工程质量检测中可以给出推定值。砌筑砂浆抗压强度也可根据《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315—2000)给出推定等级。目前砌筑砂浆抗压强度一般为2.5MPa、5MPa 、7.5MPa 、10MPa 、15MPa 、20MPa 不等,但年代相对久远的房屋砌筑砂浆等级还分为0.4MPa 和1MPa,所以在选取仪器时应根据检测方法而有针对性的选择。
房屋安全性的内容
1.房屋安全性,主要是通过对房屋所在环境、对房屋作观察、查勘、检测、试验、复查原始资料和必要的验算,得出房屋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明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对照有关的技术规范、规程、标准,作出房屋安全度的结论,同时为了保证房屋的正常使用和生命财产的安全,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与建议。房屋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测,也是房屋维修管理的一项相当重要的经常性的技术管理工作,房屋技术是一种特殊的具有技术鉴别判断性、评估性的检查。
2.房屋的危险程度(即危房鉴定)。对那些**期服役、先天不足、管理不善、使用条件恶劣及人为因素等的影响,造成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生变异,局部或整体坍塌的,需要作进一步检查检测判断分析,以确定房屋的危险程度(一般是指单栋建筑物)。
3.房屋的安全性评价。包括厂房、办公、住宅楼、烟囱、围墙等,其评价内容是以可靠度、完损等级和危险程度进行技术性检测,从而给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对房屋的安全使用及维修提供可行的依据。
4.需改变使用功能的结构安全度。凡需改变或已经改变旧房使用功能的必须作出论证,这主要应视旧房的结构牢固程度,鉴别其改变用途以后是否因增加负荷或拆改结构而影响安全,鉴别在改变用途前其结构能否满足新的使用功能要求。
5.旧房加层改造前的可行性技术。
6.相邻房屋间影响程度的技术。
新建房屋施工(如打桩、开挖、排水等)对相邻房屋的影响。相邻房因建房时间的先后不同,产生损坏的纠纷赔偿处理,都应对房屋自身的影响程度作出。
7.其他技术。如工程发生质量事故的纠纷等。
房屋是具有较长使用寿命和使用功能的物业工程,导致房屋产生危险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只有更好地进行安全管理,才能达到**房屋使用安全,延长使用寿命的目标。这其中房屋安全工作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确保各类房屋的住用安全。房屋投入使用后,有形、无形的损伤无时不在发生,若维修不及时或维护不当,房屋的可靠性就好*降低,使用寿命大幅度缩短。在我国,多年来受“重建设,轻管理”思想的影响,对建成房屋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工作还未引起足够的重视,也缺乏健全的管理制度,往往是房屋功能明显损耗或损坏严重时才进行检查、,其结果是房屋的使用寿命缩短,维修费用大大增加。在正确使用的前提下,定期检查、,通过合理维护,保证房屋各部分处于正常、安全状态。如通风除尘、防渗堵漏、补强防腐、清除**载及老化构件的更换等,通过及时处置,使其达到新的安全状态,防患于未然。
(二)促进城市危旧房屋的改造。还存在的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甚至是解放前建造的砖木或简易结构房屋,经过几十年的风雨剥蚀和各种自然的、人为的损坏,绝大部分已沦为危险房屋。通过对这些房屋实施安全管理与,可以尽早地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排险解危措施,大限度地减少房屋倒塌事故的发生和人员财产损失。同时也能查清危旧房屋的结构类型、使用情况和分布状况,促进危旧房屋相对集中的区域有计划、有重点的翻建、改造。
(三)防灾和减灾(灾害管理)。房屋遭受自然灾害或火灾等突发事故的侵袭后,房屋的结构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甚至破坏,通过对受损房屋进行来确定房屋是否符合安全使用条件,或采取排险解危措施后继续使用。另一方面,加强房屋的日常与管理,可以及时维护、加固已损坏房屋,保持房屋预定的抵御突发灾害的能力,从而降低自然灾害或火灾等突发事故等给房屋造成的破坏或人员财产损失(如2004年的湖南衡阳大火,造成20名消防官兵牺牲,其中也存在类似现象),起到防灾减灾的作用。
(四)对原有房屋的加层、扩建、改建等进行安全性。任何一幢房屋都是根据其预定的使用功能进行科学地设计、建造的,改有房屋的结构,加层、扩改建或加大荷载,必然会导致原有结构构件受力性能的改变,甚至会丧失结构稳定性而破坏,由此引发的塌房事故也时有发生。因此,对原有房屋的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及时发信啊存在的缺陷,以确定是否适合改造或具备改造条件,并通过论证设计施工方案的可靠性,则可以避免房屋倒塌事故的发生。
(五)对拆改结构、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装饰装修进行安全性审定。使大量的经常发生的破坏性装修得到遏制,起到**房屋住用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作用。近年来,各类房屋拆改结构、改变用途经商办企业的逐渐增多,居民住房二次装修中拆改结构、盲目加大使用荷载的更加普遍,由此引发的事故纠纷也日益增多。发挥房屋安全工作的重要作用,按规定对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安全进行严格审定,从而保证房屋装饰装修后的使用安全,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六)进行**仲裁技术。随着经济的发展、法律法规的完善及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在大量的公、私房兴建或装修、改扩建施工中,出现了不少相互影响甚至造成损失而引起的房屋纠纷。或其他仲裁、行政等委托房屋安全单位对房屋损坏原因及程度,是否构成危房等进行,为**裁决提供依据。房屋安全实事求是、科学公正的工作,可以为维护正当利益和社会团结发挥重要作用。
(七)从事技术服务工作。内容的专项技术。如对房屋进行可靠性、抗震,防震、防火、防腐,个人翻建自住房、提取用于自住房的维修等等。
在什么条件下可申请房屋安全呢?
1、在房屋建筑上设置高耸物、搁置物或者悬挂物的,属于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荷载或者在楼顶设置广告牌等高耸物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安全机构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设置。
2、严重损坏的房屋一般不得装饰装修。确需装饰装修的,应当屋,并采取修缮加固措施,达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
3、非住宅房屋装修涉及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载荷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质量机构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施工。
4、原有房屋改为公共场所或生产经营用房的,经营者应当向房屋质量机构申请房屋。
5、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者、火灾等事故危及房屋安全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及时向房屋安全机构申请房屋。
6、兴建大型建筑或者有桩基、地下建筑物和构筑物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向房屋安全机构申请对施工区相邻房屋进屋,并按照规定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一级房屋质量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少于 200 万元;
(二)从事房屋安全 5 年以上,承担过较大规模的房屋安全项目,履屋机构职责,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享有良好社会信誉;
(三)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建筑结构或相关,从事房屋安全或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 10 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技术人员不少于 15 人。其中,建筑结构、建筑工程等 10 人(含 一级注册 2 人),地质 1 人,建筑材料、建筑设备各 2 人。以上人员 从事房屋安全或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等 5 年以上,具有中级 以上技术人员不少于 70%;
(五)有房屋安全检测试验室。有固定工作场所和必需的技术设备、仪器;
(六)取得 ISO9000 标准质量体系认证。
二级房屋质量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少于 100 万元;
(二)从事房屋安全 4 年以上,有房屋业绩,履屋机构职责,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享有良好社会信誉;
(三)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建筑结构或相关中级以上(含中级),从事房屋安全或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 5 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技术人员不少于 8 人。其中,建筑结构、建筑工程等 6 人,建筑材料 1 人,建筑设备 1 人。以上人员从事房屋安全或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 程技术、建筑设计等 5 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技术人员不少于 60%;
(五)有固定工作场所和必需的技术设备、仪器。
房屋质量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少于 50 万元;
(二)从事房屋安全 3 年以上,有房屋业绩,履屋机构职责,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享有良好社会信誉;
(三)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建筑结构或相关中级以上(含中级),从事房屋安全或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 3 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技术人员不少于 5 人。其中,建筑结构 3 人,建筑材料等相关 2 人。以上人员从事房屋安全或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等 3 年以 上,具有中级以上技术人员不少于 50%;
(五)有固定工作场所和必需的技术设备、仪器。
现实当中,因不当使用而对楼宇造成损坏的情况有很多,但因为普通居民楼分属于不同的,因此很难统一协调进行保护,这就为房屋安全埋下了巨大隐患。市民如对房屋质量存在疑虑并申请时,可以通过小区会,以单幢建筑所有产权人的名义向中心提出房屋安全申请;如果没有会,市民也可联合该房屋所在建筑物的所有人提出房屋申请。
总而言之,未经房屋的房屋,居民平时要定期观察房屋内墙壁、地板、天花板等位置是否存在沉降、倾斜和裂缝等现象。重点要注意观察裂缝出现的部分这些都是房屋质量的项目。其中,由材料干湿变化引起的地面、墙面网状裂缝,或由热胀冷缩变形原因造成的裂缝不属于危险裂缝。居民碰到类似情况须引起重视,并尽快进屋安全。
在什么条件下可申请房屋安全呢?
1、在房屋建筑上设置高耸物、搁置物或者悬挂物的,属于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荷载或者在楼顶设置广告牌等高耸物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安全机构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设置。
2、严重损坏的房屋一般不得装饰装修。确需装饰装修的,应当屋,并采取修缮加固措施,达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
3、非住宅房屋装修涉及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载荷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质量机构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施工。
4、原有房屋改为公共场所或生产经营用房的,经营者应当向房屋质量机构申请房屋。
5、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者、火灾等事故危及房屋安全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及时向房屋安全机构申请房屋。
6、兴建大型建筑或者有桩基、地下建筑物和构筑物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向房屋安全机构申请对施工区相邻房屋进屋,并按照规定采取安全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