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固泰工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经营范围为:建设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建设工程结构检测、建设工程钢结构检测、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建设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桥梁检测、室内空气检测、管道检测、基坑监测、房屋安全鉴定、结构可靠性鉴定、烟囱检测鉴定、房屋动态远程监测等一系列工程类检测鉴定业务。
建筑热工(节能)检测;建筑设备(采暖、通风、空调、给排水、电气及防雷)系统、锅炉房系统、冷库系统、厂房净化系统安装质量检测与运行测试;小区供热系统、小区排水系统质量检测与运行测试;建筑设备系统能耗分析与评价、节能性能检测;室内湿度、风速场、温度场测试;地下管网探测。
建设工程竣工未经验收,发包人也未擅自提前使用的,因工程质量并未得到开发商的认可或法律推定的合格,因此发包人申请质量鉴定的应予支持或可以支持。
对于工程质量鉴定的程序性法律问题相关法律和**解释并未作出明确规定,但部分省份对工程质量及审判实践作出了颁布了相关审判意见。根据《浙江省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八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法院应严格把握工程质量鉴定程序的启动,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亦未擅自提前使用,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提出异议并提供了初步证据的,可以启动鉴定程序。《江苏省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提出异议并要求对工程进行鉴定的,法院不予支持。建设工程竣工但未经验收,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提出异议并要求进行鉴定的,法院应予支持。
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空气成分鉴定、建筑装饰材料有害物质鉴定、噪声与振动鉴定、电磁辐射鉴定、遮光污染等鉴定。
公司坚持:科学、公正、准确、及时的质量方针,严格执行和有效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对出具的检测数据及报告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