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商(南京)律师事务所
更换法人需要经过股东会吗?
看单位的公司章程中关于变更法人的决策机关是股东会还是董事会。
变更公**人需要的材料有: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3、章程修正案
4、对原法人的免职文件;5、对新法人的任职文件;6、原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8、新法人履历表及签字备案书;9、授权委托书
10、营业执照正、副本。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通常被大家约定俗成简称为法人。公司本身是没有意志的,公司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可依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来使公司“产生自己的意志”,但产生了意志后,还需要对外“交流”,负责向公司内外“表达公司意志 ”的人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人)。
一个公司只能有一个法人,一般是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或CEO担任。由于公司的发展,战略甚至是斗争等原因,公**人有时候就需要由一人变更为另一个人,这就是常说的法人变更。
变更法人代表前,由原法人代表签署的各种合同的效力认定:
如果是在经营范围内签署的合同,并且没有**出法人代表本身的权限,应认定为有效。比如变更法人代表前和员工签署的劳动用工合同,应认定有效。如果**出经营范围签订的合同,要看具体情况,由法院认定是否有效。
变更法人代表同时转让股权操作流程:
变更法人代表就按照变更法人代表的流程操作,如果该法人代表同时也是公司股东,变更法人代表的同时,要转让股权,应准备好相关法定文件,并且缴纳一定的印花税。若溢价转让或折价转让股权,还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改变公**人决议需要权力部门来进行决裁。每个公司跟每个公司有不同的权利机构,有的公司是董事会,有的公司是股东会,所以具体要看《公司章程》之中规定的是哪一个机构来对更改法人决议进行裁决。但这些都是公司内部的调节过程。在公司内部的决议过程结束之后,还需要到工商部门进行办理相关手续。
怎么样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包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专项任务劳动合同、借调、聘用劳动合同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作任务实际情况,选择签订劳动合同。
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必须遵循《劳动法》规定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的原则。违反这个原则,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签订的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间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实际签订合同时,劳动者有权拒绝交纳任何形式的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同时,有两方面问题必须注意:一方面,劳动者要明确用人单位主体是否合格。例如,财务科招聘劳动者,其主体不合格。劳动者与财务科签订的劳动合同,当产生合同纠纷时,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就很难得到**。另一方面,用人单位随意接收跳槽的外单位职工,要负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者在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表示前,应全面了解合同内容所涉及的真实情况。劳动合同内容由用人单位拟定,劳动者可就合同内容中的有关问题提出自己的要求,后就合同的条款,双方取得一致意见,达成协议。
单位不与员工签合同的后果
1、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无法约定劳动者的试用期。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对新招员工就难以约定试用期,直接招用,不仅需要增加试用期期间的支出,而且容易带来用人风险。
3、难以稳定员工和技术人员。如果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职工可以说走就走,*提**个月打离职报告,法律不追究其责任。技术人员也同样。如果用人单位与技术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仅可以说走就走,无许承担培训费用。
4、难以保护商业秘密。每个企业或多或少有商业秘密,不签劳动合同,无法通过劳动合同增加条款,很难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
5、难以进行竞业限制。企业要对劳动者进行竞业限制,主要针对高技能人才,不签订劳动合同,无法通过劳动合同作出竞业限制,采用其他办法很难收效。
公**股东会权利有哪些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股东出资后就不允许再抽回出资。股东要想退出公司,只能将自己的出资或股份转让给他人,不转让是没法退出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将出资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人,公司股东享有**受让权。股份有限公司没有此限制。
4、股东知情权
5、盈余分配权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6、对公司新增资本的**认购权
公司新增资本或发行新股时,现有股东有权**按照实缴的出资或持股比例认缴公司新增资本或发行的新股而不是股东的人,则没有这种**认购权。同时,这也是股东**权的表现形式在很多情况下,新增资本或者发行新股,会给股东带来很大利益。因此,保证股东**购买,体现了法律对股东权利至上的认可。
7、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特定情形下召集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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