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洁净车间机构认为为了保证洁净车间的正常运行,和良好的车间环境,只有建造,采用密闭的结构,合理的气流组织及合理的压差,才能使其微环境内达到所要求的空气洁净度,满足生产要求。保证产品生产的效率和产品质量。
洁净车间内,带菌粒子的粒径分布不同于在自然大气中的分布,又有送风气流的影响,浮游菌与沉降菌的关系必然不同于自然大气中的情形。美国国家航空和宇航局NASA标准中关于生物为例的规定,是国际上制定生物洁净室标准的蓝本,也反映了洁净车间内浮游菌与沉降菌的关系不可能相一致。国内已有不少关于二者关系的研究报告,得到的结果差异较大,说明不同用途的洁净车间,其浮游菌和沉降菌的关系不尽相同。
我们知道,车间内的在空气中是不能单独存在的,常附在比它们大数倍的尘粒表面。所以空气中悬浮的或沉降到地面上的,实际上是带菌的生物粒子,因而浮游菌与沉降菌的关系即是生物粒子与沉降的生物粒子之间的关系。
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7年版[1]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专题培训(2016年1月版105条)
■ 服务领域:皮肤用化妆品(面奶、霜、膏、粉、胭脂),毛发用化妆品,口腔卫生用品,洗洁精等。
■ 重点注意事项:
1、与物流
1-1、人员净化流程图:
人员净化流程图
1-2、生产工艺流程应做到上下衔接,、物流分开,避免交叉。原料及包装材料、产品和人员的流动路线应当明确划定。
2、每条生产车间作业线的制作、灌装、包装间总面积不得小于100平方米;单纯分装的生产车间灌装、包装间总面积不得小于80平方米。
3、生产眼部用护肤类、婴儿和儿童用护肤类化妆品的半成品储存间、灌装间、清洁容器储存间应达到30万级洁净要求;其它护肤类化妆品的半成品储存间、灌装间、清洁容器储存间宜达到30万级洁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