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
1、培养目标:知识产权*培养能在律师事务所、**事务所、商标事务所等从事商标代理、**代理等专门知识产权事务,同时也能在公、检、法等部门从事专门的知识产权**审判及其他法律事务,或者在**、商标局、**局、科技局等部门从事知识产权管理事务的知识产权专门人才;
2、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私法、国际法、著作权法(版权法)、**法、商标法、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文献检索、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原理、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反不正当竞争法、知识产权代理实务等。
商业秘密侵权案的赔偿额应根据利润、侵权行为持续时间、主观恶性大小以及竞业禁止条款等综合酌定
案例要旨:在确定商业秘密侵权属实的情况下,如果侵权人获利数额无法查清,被侵权人计算依据又不足,*应该根据有关平均利润、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持续的时间、主观恶性的大小以及劳动合同中相关竞业禁止条款是否完善等情况,综合酌定被侵权人的直接经济损失。
尚未获得注册的商标的许可使用合同是否有效
*认为,法律法规对许可他人使用尚未获得注册的商标未作禁止性规定,商标许可合同当事人对商标应该获得注册亦未有特别约定,一方以许可使用的商标未获得注册构成欺诈为由主张许可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商标法*十五条规定的代理人或者代表人身份的推定
*指出,与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有串通合谋抢注商标行为的人,可以视为代理人或者代表人;判断是否构成串通合谋抢注行为,可以视情根据该人与代理人或者代表人的特定身份关系进行推定。
侵权结果地应当理解为侵权行为直接产生的结果的发
*指出,侵权结果地应当理解为侵权行为直接产生的结果的发,不能简单地以原告受到损害就认定原告住所地是侵权结果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