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企智尊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三条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规、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负责。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抽查。
*四条除省、自治区人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承担辖区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抽查工作。具体分工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确定,并报公安部消防局。
跨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抽查工作,由其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辖。
*五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公正、严格、文明、高效的原则。
*六条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新颁布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实施之前,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已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或者的,分别按原审核意见或者时的标准执行。
*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建设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抽查,应当由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实施。
特殊消防设计的技术方案及说明,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
消防工程验收意见书格式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XXX公消验2004*020号
关于同意XXXXXXXX有限公司
厂区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合格的意见
XXXXXX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报的关于厂区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及有关资料,我大队于2004年6月28日依法受理,并于2004年6月29日,我大队组织人员进行了专项验收,经现场检查和工程资料审查,对照XXXXX公消审2002*1026号《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认为基本合格,在消防方面具备使用条件,但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 加强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二、 已经消防验收的建筑如有改建、内部装修、用途变更等应另行申报消防审核。
2004年6月30日
*十一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施工的质量监理责任:
(一)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的消防设计文件实施工程监理;
(二)在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施工、安装前,核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不得同意使用或者安装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防火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
(三)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签字确认。
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供下列材料: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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