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电气、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空调、燃气、建筑智能化、电梯工程
(1)图纸变更记录
① 图纸会审
② 设计变更
③ 工程洽商
(2)设备、产品质量检查、安装记录及相应报验单
① 设备、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保证书
② 设备安装记录
③ 设备试运行记录
④ 设备明细表
(3)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及相应报验单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勘察、监理等单位有关负责人成立验收组进行,并将《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方案》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通知书》,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日期的3个工作日前报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现场实物质量验收
验收组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对照验收标准审查施工资料质量,抽查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质量、进行工程观感质量检查。对验收内容做出全面评价,形成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结论意见,验收组人员签字。如果验收不合格,验收组提出书面整改意见,限期整改,重新组织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如果验收合格,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相关单位签字盖章。
竣工资料验收-施工资料
1.土建工程
(1)施工技术准备文件,图纸会审记录。
(2)施工现场准备
控制网设置资料及相应报验单;工程定位测量资料及相应报验单;基槽开挖线测量资料及相应报验单。
(3)地基处理记录及相应报验单
地基钎探记录和钎探平面布点图;验槽记录和地基处理记录;桩基施工记录;试桩记录。
(4)工程图纸变更记录
设计会议会审记录;设计变更记录;工程洽商记录。
(5)施工材料、预制构件质量证明文件、复试试验报告及相应进场使用报验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