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监管是指出质人(货主)以合法占用的货物向质权人出质,作为质权人向出质人授信融资的担保,监管(保管)人接受质权人的委托,在质押期间按质权人指令对质物进行监管的业务模式。
一个出质人的质押监管业务为一个项目;一个出质人同时与两个质权人合作质押监管业务, 为两个项目;一个市场内有多家出质人操作质押监管业务的为多个项目;一个出质人有多个监管地点的质押监管业务,如果签订一个合同的,计为一个质押项目;签订多个合同的,计为多个质押项目;
什么是质押监管
质押的基本含意是指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贷款人将货物或物权凭证移交银行占有,以此担保偿还贷款。质押监管业务一般涉及到三方,即贷款人(客户)、金融机构(银行为主)和物流企业(监管方)。
通俗地说,就是贷款人把质押物寄存在物流企业的仓库中,然后凭借物流企业开具的仓单就可以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融资,物流企业作为公正的第三方对客户的货物进行监管;
当客户需要提货时,只需要出具金融机构的放行条就可以获准放行。
标准仓单质押监管的利弊
标准仓单质押是指出质人(中小企业客户)以物流企业开出的仓单(仓库货物清单)作为质押担保,银行给予融资的授信业务。从担保种类而言,属于凭证质押类,质押的标的是物权化的凭证--仓单,银行对质物的占有方式为占有经过出质人和监管人同时背书过的仓单,监管人为仓单的出单人。
(一)优点:银行可以质押货物凭证--仓单,所以标准仓单质押风险较小,操作简单,银行易接受。
(二)缺点:
1、出质人(中小企业客户)一旦将货物仓单质押,在质押期间就不能销售和使用货物,除非解除质押,偿还银行贷款。所以仓单质押缺少灵活性,只能满足部分的用户需求。
2、质押,仓单出具方保证仓单的真实性、有效性、性。
3 、适用于质物不流动、整进整出的业务。
4 、监管方不负责价值,只负责仓单注明的仓储物的数量。
5、对仓储企业的要求高。
6 、如果使用仓单部分提货,要收回原先出具的仓单再重新出具。
“融资难”是当前许多中小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动产质押监管作为一种将物流与金融服务相结合的创新业务模式,有利于缓解企业融资困难的境况。同时,由于动产质押监管涉及多方法律关系,也较易引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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