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鉴定分A、B、C、D等级
国家建设部出《危险房屋鉴定标准》规定,危险房屋是指房屋主体结构已严重损坏,或重要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的房屋。从房屋地基基础、主体承重结构、围护结构的危险程度,结合环境影响以及发展趋势,经性鉴定和评估,可将房屋评定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C、D级就是通常说的危房。如果是危房的话就必须拆掉。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等级如下:
A: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无危险点,房屋结构。
B:结构承载力基本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
要求。
C: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一般需要加固或局部改造。
D: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应整体拆掉。
了解了房屋鉴定流程,我们还需要知道房屋等级划分,根据鉴定等级对房屋进行相应的处理。
对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一般可分为以下四类进行处理:
(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二)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三)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的房屋。
(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