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债务纠纷律师 南京律师

    徐州**债务纠纷律师 南京律师

  • 21131
  • 产品价格:1000.00 元/件
  • 发货地址:江苏南京鼓楼区 包装说明:不限
  • 产品数量:9999.00 件产品规格:不限
  • 信息编号:138508081公司编号:14639845
  • 徐义明 微信 159518089..
  • 进入店铺 在线咨询 QQ咨询 在线询价
    相关产品:


广东华商(南京)律师事务所

法律对判决执行期限的规定
  按照《民事诉讼法》*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因此当事人应当在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后的两年内申请执行,如果执行过程中未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一般采取中止执行,待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再恢复执行。

民间借贷的管辖是怎样
  被告为自然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被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法院辖区的,各该法院都有管辖权。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民间借贷纠纷中所谓“接受一方所在地”有两种情形:一是出借人所在地,二是借款人所在地。也就是说,当双方当事人就案涉借款是否出借的事项产生纠纷时,借款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当双方当事人就案涉借款及利息是否返还或支付的事项产生纠纷时,出借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何种借条不受法律保护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贩卖、贩卖、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3、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
4、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贷款通则》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务。”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违反国家金融法规,属于无效合同。依照有关法规,对于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法院除判决返还本金外,对出借方已经取得或约定取得的利息应当收缴,对借款方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
5、明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依照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亏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润的,是明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认合同无效。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则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
6、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图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无效。

-/gjjjcd/-

欢迎来到广东华商(南京)律师事务所网站,我公司位于文化底蕴厚重、历史遗存丰富的南京市。 具体地址是江苏南京鼓楼区鼓楼区清江南路19号南大苏富特科技创新园1幢东8层,联系人是徐义明。
联系电话是025-52463453, 主要经营华商(南京)律师事务所专业提供南京法律顾问服务,事务所有*的南京刑事律师、南京离婚律师、南京建设工程律师等,擅长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款拖欠、建材买卖纠纷等。是南京地区乃至全国服务的律师事务所。。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

  • 供应商更多产品推荐
  • 关于八方 | 招贤纳士八方币招商合作网站地图免费注册商业广告友情链接八方业务联系我们汇款方式投诉举报
    八方资源网联盟网站: 八方资源网国际站 粤ICP备10089450号-8 -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130562 软件企业认定:深R-2013-2017 软件产品登记:深DGY-2013-3594 著作权登记:2013SR13402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粤)--非经营性--2013--0176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0281号
    Copyright © 2004 - 2024 b2b168.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