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取样检测经过建设与努力,工作中我们拥有一批经验丰富的检测技术人员,能够完成各种建筑工程材料的检测工作。其中主要包括水泥、钢材、砂、石、细集料、粗集料、混凝土、砂浆、土工试验、砖和砌块等墙体材料;防水材料、涂料等装饰材料;建筑给、排水管材管件、陶瓷砖、混凝土掺合料、高强螺栓等建筑材料。
随着基本建设任务的*开展,建筑施工队伍的不断壮大,以及当前建筑市场体制的不完善,不少建筑施工企业不具备相应的资质,队伍素质低下,技术力量薄弱。小企业大公司或“搞家族式”的管理,各种规章制度不完善、不健全,使一些单位在原材料取样或砼、砂浆试块制作中弄虚作假,导致检测单位签发的检测报告不能真实反映工程质量,从而使工程上使用的不合格材料不能及时发现,给工程留下了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另一方面,少数检测单位的个别检测人员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存在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现象,使检测手段失去了对工程质量的控制作用。三是个别监理企业及监理人员对见证取样工作缺乏足够重视,见证人员(持证人员)数量不足或缺乏见证取样方面的知识,造成管理工作的“不作为”,从而使材料检验方面工作失控。四是“甲供”材料、设备较多,甲方没人去送试,施工单位拿过来就用,监理单位束手无策。
为了扭转上述的不规范、不重视、不作为的局面,监理单位责任是十分主要的。因此,无论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监理单位,对见证取样、送检工作都必须强制执行有关规定。
1)什么叫砼立方体抗压强度:按GB/T50081-2002规定,将砼拌合物制作边长为150㎜的立方体试件,在标准条件(温度20℃±2℃,相对湿度大于95%以上)下,养护到28天的龄期,测得的抗压强度值为砼立方体试件抗压强度(简称立方体抗压强度)。
(2)什么叫砼强度等级:砼强度等级是按砼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来划分的。强度等级采用符号C加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Mpa)下限表示,如C30、C25,砼强度等级是砼施工中控制工程质量和工程验收时的重要依据。
砼拌合物的取样应具有代表性,宜采用多次采样的方法,一般在同一盘砼或同一车砼中的约1/4处、1/2处和3/4处之间分别取样,从**次取样到最后一次取样不宜**过15㎜,然后人工搅拌均匀。砼试块取样组数应满足规范规定的较少组数。(标准条件下养护1组,构件同条件下养护1组)
(3)现场测定砼坍落度的方法:① 湿润坍落度筒及底板,在坍落度筒内壁和底板上应无明水。② 把按要求取得的砼试样用小铲分三层均匀地装入筒内,使捣实后每层高度为筒高的三分之一左右,每层用捣棒捣25次,插捣应沿螺旋方向由外向中心进行,各次插捣应在截面上均匀分布,插捣筒边时捣棒可以稍微倾斜,插捣底层时,捣棒应贯穿整个深度,插捣*二层和**层时,捣棒应插透本层至下一层表面,浇灌**层时,砼应灌到高出筒口,插捣过程中,如砼沉落低于筒口,则应随时添加,**层插捣完后,刮去多余的砼,并用抹刀抹平。③ 提坍落度筒时应垂直平稳,提的过程应在5~10S内完成,从开始装料到提筒的过程应连续进行,并应在150S内完成。④ 坍落度是筒体与砼试体较高点之差。⑤ 观察砼的粘聚性及保水性。
(4)、砼抗压强度试块尺寸与换算系数
骨料较大颗粒直径(㎜) 换算系数 试块尺寸(㎜)
31.5 0.95 100×100×100(非标准试块)
40 1.00 150×150×150(标准试块)
60 1.05 200×200×200(非标准试块)
(4.1) 强度代表值的确定
(1)三个试件测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组试件的强度(精确到0.1 Mpa)。(2)三个测值中的较大值或较小值如有一个与中间值的差值**过中间值的15%时,则把较大值及较小值一并除,取中间值作为该组试件的抗压强度值。(3)如较大值和较小值与中间值的差均**过中间值的15%,则该组试件的数据无效。
5、桩基及基坑检测
根据JGJ106-2014《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2] *3.3条:检测方法选择和检测数量;3.4条:验证与扩大检测
3.3.1: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检测应依据设计确定的基桩受力状态,采用相应的静载试验方法确定单桩极限承载力,检测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且在同一条件下不应少于3根;当预计工程桩总数小于50根时,检测数量不应少于2根。
3.3.2:打入式预制桩有下列要求之一时,应采用高应变法进行试桩打桩的打桩过程检测。在相同施工工艺和相近地基条件下,试打桩数量不应少于3根。1、控制打桩过程中的桩身应力;2、确定沉桩工艺参数;3、选择沉桩设备;4、选择桩端持力层。
3.3.3:混凝土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方法选择,应符合本规范*3.1.1条规定;当一种方法不能全面评价桩基完整性时,应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检测方法,检测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桩基设计等级为**,或地基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工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应少于10根;2、除符合本条上款规定外,每个柱下承台检测桩数不应少于1根;3、大直径嵌岩灌注桩或设计等级为**的大直径灌注桩,应在本条第1、2款规定的检测桩数范围内,按不少于总桩数10%的比例采用声波透射法或钻芯法检测;4、当符合本规范*3.2.6条第1、2款规定的桩数较多,或为了全面了解整个工程基桩的桩身完整性情况时,宜增加检测数量。
3.3.4: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采用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进行承载力验收检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同一条件下桩基分项工程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小于50根时,检测数量不应少于2根。1、设计等级为**的桩基;2、施工前未按本规范*3.3.1条进行单桩静载试验的工程;3、施工前进行了单桩静载试验,但施工过程中变更了工艺参数或施工质量出现异常;4、地基条件复杂、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5、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6、施工过程中产生挤土上浮或偏位的群桩。
3.3.5:除本规范*3.3.4条规定外的工程桩,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可按下列方式验收检测:1、当采用单桩静载试验时,检测数量宜符合本规范*3.3.4条的规定;2、预制桩和满足高应变法适用范围的灌注桩,采用高应变法检测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得少于5根。
3.3.6:当本地区相近条件的对比验证资料时,高应变法可作为本规范*3.3.4条规定条件下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验收检测的补充,其检测数量宜符合本规范*3.3.5条*2款的规定。
3.3.7:对于端承型大直径灌注桩,当受设备或条件限制无法检测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时,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持力层核验:1、采用钻芯法测定桩低沉渣厚度,并钻取桩端持力层岩土芯样检验桩端持力层,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应少于10根;2、采用深层平板荷载试验或岩基平板荷载试验,检测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和《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的有关规定,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
3.3.8:对设计有抗拔桩或水平力要求的桩基工程,单桩承载力验收检测应采用单桩竖向抗拔或单桩水平静载试验,检测数量应符合本规范*3.3.4条规定。
3.4.1: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验证应采用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3.4.2:桩身浅部缺陷可采用开挖验证。
3.4.3:桩身或接头存在裂隙的预制桩可采用高应变法验证,管桩可采用孔内摄像的方式验证。
3.4.4:单孔钻芯检测发现桩身混凝土存在质量问题时,宜在同一基桩增加钻孔验证,并根据前、后钻芯结果对受检桩重新评价。
3.4.5:对低应变法检测中不能明确桩身完整性类别的桩或III类桩,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静载法、钻芯法、高应变法、开挖等方法进行验证检测。
3.4.6:桩身混凝土实体强度可在桩**浅部钻取芯样验证。
3.4.7:当采用低应变法、高应变法和声波透射法检测桩身完整性发现有III、IV类桩存在,且检测数量覆盖的范围不能为补强或设计变更方案提供可靠依据时,宜采用原检测方法,在未检桩中继续扩大检测。当原检测方法为声波透射法时,可改用钻芯法。
3.4.8:当单桩承载力或钻芯法检测结果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分析原因并扩大检测。验证检测或扩大检测采用的方法和检测数量应得到工程建设有关方的确认。
验收事项
1、水泥——水泥进场后,应检查水泥的出厂合格证、生产日期、数量、批号及等级,及时要求施工单位取样送检。现场监理应要求施工单位出示每批水泥的三天强度报告,报告合格之后方可同意该批水泥用于施工。
水泥的检测项目一般有: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胶砂强度。
水泥的凝结时间分初凝和终凝,初凝为水泥加水拌合时起至标准稠度净浆开始失去可塑性所需的时间,终凝为水泥加水拌和时起至标准稠度净浆完全失去可塑性并开始产生强度所需的时间。
安定性指水泥在凝结硬化过程中体积变化的均匀性。当水泥浆体硬化过程发生了不均匀的体积变化,会导致水泥膨胀、开裂、翘曲,即安定性不良,安定性不良的水泥会降低建筑物的质量,所以,规范规定水泥的体积安定性不良的水泥应作废品处理,不能用于施工。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钢筋砼结构、预应力砼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废品:凡氧化镁、三氧化硫初凝时间、安定性中的任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均为废品。
不合格:凡细度、终凝时间、不溶物和烧失量中的任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或混合材料掺加量**过较大**和强度低于商品强度等级规定的指标时称为不合格品。水泥包装标志中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出厂名称和出厂编号不全的也属不合格品。
2、钢筋——钢筋进场后现场监理应检查出厂合格证、规格型号、数量等。并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按规范规定的要求做好抽样复验,经复验合格,监理单位认可后即可用于建筑工程。取样方法及数量见附表
3、防水材料——现场监理检查各承包商是否按业主*的厂家和材料品种购买防水材料,各类防水材料进场之后都要有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并要求承包商按规范要求取样送检,每批送市委认可的试验室进行常规指标的性能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商品砼:
为保证工程质量及环保要求,**要求使用商品砼。而合同要求,商品砼由业主*供应商供应,承包商应提前联系该供应商,按工程需要的品质要求,将砼配合比一式叁份报建设事业总部批准后方准使用。上报资料除砼配合比设计外,还应有强度试验报告、抗渗试验报告(如有抗渗要求的话)、水泥、混合料及外加剂的二证(即出厂合格证、使用前的复验合格报告)、砂、石料的检验报告等。上报资料应经驻地监理审查并签署意见。施工单位应对使用的商品砼质量负较终责任。应情况特殊,不能使用商品砼的必须报建设事业总部批准,并向上级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取样,是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或检测)对象中抽取实验样品的过程;送检,是指取样后将样品从现场移交有检测资格的单位承检的过程。取样和送检是工程质量检测的首要环节,其真实性和代表性直接影响到监测数据的公正性。
在当前市场经济影响下,不少检测单位热衷于为其他单位提供委托试验服务;另一方面,部分建筑施工企业的现场取样缺少必要的监督管理制度,滋生了由于实验取样的不规范,以及少数单位弄虚作假而出现样品合格但工程实体质量不合格的不良现象,使检测手段失去对工程质量的控制作用。因此,对工程质量检测应加强管理。
为保证试件能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和取样的真实,制止出具只对试件(来样)负责的检测报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以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建建(2000)211号《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规定〉的通知》的要求,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试验室进行试验。
(1)见证取样涉及三方行为: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
(2)试验室的资质资格管理:① 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有CMA章,即计量认证,1年审查一次)。② 建筑企业试验室—逐步转为企业内控机构,4年审查1次。(它不属于第三方试验室)
第三方试验室检查:① 计量认证书,CMA章。② 查附件,备案证书。
CMA(中国计量认证/认可)是依据《*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计量认证分为两级实施:一级为**,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一级为省级,实施的效力均完全是一致的。
见证人员必须取得《见证员证书》,且通过业主授权,并授权后只能承担所授权工程的见证工作。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建筑材料,必须按规范要求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试验报告纳入质保资料
(一)、见证取样的数量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样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二)、见证取样的范围
按规定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用于道路路基及面层的材料或试件;
9、**工程中,业主或监理单位项目总监认为与质量密切相关的材料或构件;
10、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