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受损结构构件进行外观调查,初步确定构件的温度分布情况和损坏程度及范围。
1、主要技术依据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04);
《火灾后建筑结构鉴定标准》(CECS 252:2009);
《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2007);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公安消防大队火灾事故认定书
业主提供的有关资料。
2、构件鉴定评级
根据《火灾后建筑结构鉴定标准》(CECS 252:2009),依据构件烧灼损伤、变形、开裂,火灾后构件初步鉴定评级可分为4类(火灾后结构构件损伤状态不评Ⅰ级):
状态Ⅱa——轻微或未直接遭受烧灼作用,结构材料及结构性能未受或仅受轻微影响,可不采取措施或仅采取提高耐久性的措施。
状态Ⅱb——轻度烧灼,未对结构材料及结构性能产生明显影响,尚不影响结构安全,应采取耐久性或局部处理外观修复措施。
状态Ⅲ——中度烧灼,尚未破坏,显着影响结构材料或结构性能,明显变形或开裂,对结构安全性或正常使用性产生不利影响,应采取加固或局部更换措施。
状态Ⅳ——破坏,火灾中或火灾后结构倒塌或构件塌落;结构严重烧灼损坏、变形损坏或开裂损坏,结构承载能力丧失或大部分丧失,危及结构安全,必须立即采取安全支护、彻底加固或拆除更换措施。
根据受检区域混凝土构件表面的颜色、锤击反应、剥落情况、火灾后的混凝土强度及承重墙体表面颜色、裂缝对构件进行鉴定评级。
3、建议
通过对现场调查与检测,并结合相关测试数据及分析,提出以下处理和修复建议:
建议聘请有资质的加固设计和施工单位,对房屋进行加固设计及施工。
对1-15/L-N轴区域的钢筋混凝土柱、板、柱进行拆除置换,其余区域重新粉刷。
对1-17/A-K轴钢梁、钢柱进行拆除置换,17-18/A-K轴钢梁、钢柱进行加固处理,其余区域进行除锈刷漆处理。
对屋面进行翻修重建;
对1-15/A-N轴和15-18/A-K轴区域填充墙体进行拆除重建,其余区域可重新粉刷。
房屋若无历史保留价值,并综合考虑经济造价等因素,在条件允许时可考虑采取翻建处理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4、主要技术依据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04);
《火灾后建筑结构鉴定标准》(CECS 252:2009);
《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2007);
《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2008);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业主提供的有关资料。
怎样来鉴定危房
危房鉴定的程序
⒈申请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可向危房鉴定合法机构--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⒉鉴定
鉴定机构接到鉴定申请后,应及时进行鉴定。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⑴受理申请;⑵初始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史和现状;⑶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⑷检测验算,整理技术资料;⑸全面分析,
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提出处理建议;⑹签发鉴定文书
根据《火灾后建筑结构鉴定标准》,依据构件烧灼损伤、变形、开裂,火灾后构件初步鉴定评级可分为4类(火灾后结构构件损伤状态不评Ⅰ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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